河北省银行业协会是由河北金融监管局和河北民政厅批准,会员单位自愿成立的银行业自律组织,成立于2004年12月8日。目前协会已有会员单位61家,会员单位包括政策性银行、国有商业银行、股份制商业银行、城市商业银行、邮政储蓄银行、外资银行、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、村镇银行、资产管理公司、金融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。从协会成立开始已先后召开二十次会员代表大会,选举出七届理事会。
协会主要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,认真履行自律、维权、协调、服务职能。协会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《河北省银行业协会章程》开展活动,组织会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。维护河北省银行业的整体利益和每个会员的合法权益,促进各会员的自律管理,加强会员间的协作和联系,为会员提供各项服务,配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对本省银行业的监管,维持良好的金融秩序,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,促进全省银行业健康、稳定发展。协会开展各项活动遵循自愿、公平、公正和公开的原则。协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,实行"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"的原则。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。会员大会由加入协会的全体会员组成,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,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 作。协会理事会由会长、专职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理事组成。 协会设秘书处,为协会日常办事机构,目前秘书处下设办公室、自律部、维权部、协调部、财务部五个部门和自律工作委员会、文明服务工作委员会、法律维权工作委员会、银团贷款与交易工作委员会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、安全保卫工作委员会、信息科技应用工作委员会、财务会计工作委员会等八个工作委员会。